整改
自治区残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4日至9月18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自治区残联党组进行了政治巡视。2020年11月11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自治区残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会党组对反馈的问题完全认同、全部认领、诚恳接受,并对问题分解细化,制订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实,严格对账销号。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强化思想武装,提高政治站位。2020年11月11日巡视反馈后,会党组立即组织召开巡视反馈问题认领会,将巡视问题分解到相关部室。11月13日下午,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陈润儿书记在党委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巡视反馈意见。会党组始终将把巡视问题整改作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作为推动会机关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上台阶上水平、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对巡视反馈问题全部认领、诚恳认账,认真反思、真心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12月21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又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集体学习,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巡视整改始终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2021年1月20日,会党组班子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进行党性剖析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改进方向,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全员发动、全体参与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会党组全面负责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党组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室(单位)整改工作。会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整改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改实改,不做虚功。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3次中心组学习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经常性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对巡视整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给予明确具体指导。会党组研究制定了总体整改方案和意识形态、选人用人、点人点事3个专项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细化为112条措施,逐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完成时限。党组成员都把巡视整改作为头等大事,主动认领责任,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按照“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抓到底”整改落实机制,及时跟踪督导,严格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巩固整改成果。成立了巡视整改督导工作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把关指导和督促推进。先后召开督导工作会议11次,逐一检查审核各责任部室和单位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按照“周有进度、半月通报、月有小结”的要求,提交周进度报告11份,开展督查11次,印发督导通报3期,督促整改任务落地落实,防止出现“过关”心态和“交卷”思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从解决巡视反馈的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入手,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围绕政治建设、机关党建、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了20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进残联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巡视整改是对残联系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会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会机关党的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和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契机,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务实有效新举措,残联系统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和能力作风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按照《自治区残联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巡视整改任务12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已完成整改27个,按照整改时限取得阶段性成果9个,制定的112条措施已整改到位96条,整改完成率85.7%,其余措施正在推进落实。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的9个。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的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陈润儿书记点人点事的1个问题,涉及的64项改革任务自治区本级已完成79.69%。
(一)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党组谋划残疾人就业工作不够深入”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方案定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一是2020年11月4日至6日,举办了全区残联系统教育就业业务培训班,对全区62名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通报了2020年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受训人员能力得到了提升。2021年1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了《关于2020年残疾人就业情况的报告》,分析了残疾人就业形势,对抓好2021年残疾人就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2021年1月4日联合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386号),各级残联积极与当地人社部门对接开展各种形式的援助活动,截至2021年1月底,全区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3场,提供就业岗位511个。三是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截至2020年底,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任务3050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06%;完成实用技术培训5574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11%。四是2020年10月12日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残联系统进一步推广“隆德模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残联办发〔2020〕35号),11月5日召开了推广“隆德模式”动员部署会议,五市制定了推广“隆德模式”的实施方案, 2021年底前每个地级市至少建成1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辅助性就业机构。五是完成了2020年全区残疾人就业信息采集及数据录入工作,完成率为100%,精准掌握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底数,做到了科学判断准确统计。六是联合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出台了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5条措施。支持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1个,对858名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进行养老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残疾人进行扶持,2020年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残疾人人数同比增长1543人。2020年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达到2223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1%,我区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43.2%,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进一步缩小了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2.针对“推进疫情期间“六稳”“六保”工作硬招实招不多”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方案定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一是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自主创业就业培训,截至2020年底,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任务3050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106%。二是将应届残疾人大学生作为就业服务的重点,按照一人一案开展就业岗位推荐、跟踪指导服务等工作,截至2020年底,2020年应届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已就业214人,就业率为79.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7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11位。三是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建设宁夏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建成残疾人管理、培训管理、机构管理等六个模块,该系统可于2021年9月份完成建设。四是2020年11月19日,申请建设自治区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室,目前,此项目已纳入财政预算,并提交了项目申报表,待财政厅二次审核后开展建设工作。
3.针对“脱贫攻坚中助残致富谋划不深入”。(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11月份组成专项调研组赴6个县(区、市),对1个扶贫车间、5个残疾人扶贫基地进行了系统调研。给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1条已采纳。同时将助残致富工作纳入“十四五”残疾人保障与发展规划之中。二是联合民政厅、财政厅报请政府提高“两项补贴”标准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自2021年1月1日起将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00元、80元提高到110元、120元,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确保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残疾人生活基本需求相适应。制定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组成5个工作组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7日深入各县(区)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8737人(次),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不落一人。三是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阳光助残小康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申报了2021年“阳光助残小康计划”项目,并下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四是向全区残联系统征集教育就业工作助残项目27个,建立了助残致富项目库。争取闽宁对口扶贫协作资金1485万元,实施肉牛养殖、肉兔养殖等帮扶项目17个。五是组织第三方机构对2019年“阳光助残小康计划”和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督促各地规范执行项目,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4.针对“落实有关互联网+服务残疾人的决策部署还不到位”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方案定于3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果,2021年立项建设)
一是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残联“智慧残联”(一期)项目需求分析报告》,于2020年11月至12月经相关专家审核后,于2020年12月30日报送至自治区发改委,发改委已审核通过并已报自治区政府审批,争取2021年启动项目建设。二是2020年11月24日,由分管领导带队分别赴中国残联信息中心和北京市残联考察调研,争取到中国残联对我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并多次到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处进行对接,争取到帮助我会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免费建设宁夏大中专学生助学申请等5项助残服务事项。
5.针对“党组已连续两年提出以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的工作思路,但在抓具体落实上进展比较缓慢,目前还停留在拟出具体指导意见上”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方案定于2020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多次调研、座谈基础上,经过两轮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起草了《关于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今后15年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已于2020年12月10日上报自治区政府进行决策程序。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两会”精神,起草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残工委成员单位、会领导、机关各部室及市县区残联及专门协会意见,已征集意见建议110条,待收集汇总并修改后,召开论证座谈会进一步修改完善,会党组审定后报自治区政府。三是在认真谋划、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20年12月31日会党组研究审定了《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2021年2月8日召开了执行理事会全体会议,研究审议了《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和《2021年全区残疾人工作要点》,对2021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推动改革不够深入,对5个专门协会的日常联系管理不到位方面
6.针对“扩大残疾人补贴范围及政策要求等42项任务尚未完成”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方案定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一是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先后2次集中组织对残联改革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自查,召开了2次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和5次专题研究会议,对“未完成项、正在推进项和长期坚持项”进展情况进行了逐项核对研究,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和困难,明确了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建立了自治区残联改革任务责任落实情况进展台账,倒排时间表,细化任务分工,加大推进力度,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截至2021年2月7日,自治区本级已累计完成改革任务51项(其中,已完成15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36项),占79.69%;正在推进的13项任务中,已确定完成时限的6项(2021年6月底前可完成3项,2021年底前可完成2项,2022年底可完成1项),完成难度较大的7项,共占20.31%。二是2020年12月28日至31日,分管领导带队对残联改革任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形成了督查报告,并将督查情况报告送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三是针对需要各相关厅(局)协助完成的改革任务,由会党组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落实举措,并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业务部(室)、所属单位加强与相关厅局对接,加快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7.针对“履行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全区残联系统改革统筹推进及跟踪督促检查的职责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督导检查的基础上,2020年11月17日印发了《关于全区残联系统改革方案印发情况的通报》(宁残工委办发〔2020〕12号),督导未印发方案县区加快改革方案的出台。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各市、县(区)残联改革方案已全部印发。二是2020年12月份,由分管领导带队,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残联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印发了《关于各地级市残联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2021年1月21日,召集各地级市残联理事长,召开改革任务进展情况交流会,指出了存在问题,明确了下步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8.针对“对5个专门协会监督指导不够”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专门协会制度建设,在巡视和巡视整改期间指导协会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门协会信息公开制度》和《关于规范自治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的通知》,今后严格按制度抓好落实。二是2020年9月21日、10月28日、11月25日先后3次召开协会工作人员会议,11月26日又召开自治区残联执行理事会,听取了各协会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和2021年工作思路的汇报,并对协会2021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2020年11月16日至20日对2020年度专门协会、协会主席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进一步规范了专门协会建设,促进了协会主席担当履职。四是为五个专门协会各配备1名机关干部兼任协会副主席,强化了工作推进力度。五是加强党建引领,把专门协会党建工作作为机关党建的重要内容,自治区残联开展的重大党建活动,组织专门协会党支部参加,根据协会工作实际及时将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残联有关文件精神,发送到微信工作群,各协会第一时间组织学习。
(三)对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风险认识不足方面
9.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认真落实每半年专题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党组专题召开会议听取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分析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了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形式和重点任务。二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上报了《自治区残联党组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三是举办了自治区残联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四是各支部组织对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开展了风险隐患排查。
10.针对“党组主动发声不够”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方案定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一是印发了《自治区残联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明确各部室(单位)工作职责。二是成立了自治区残联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区残联系统网络舆情工作。
11.针对“没有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了《残联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关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同时梳理了机关平安建设相关制度,指导康复中心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残疾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召开自治区残联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听取了办公室、康复中心、就业中心、基金会年度安全工作汇报,分析研究了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年度安全工作。三是组织人员对残联机关、康复中心、就业中心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按照程序和时间节点逐步完成整改。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扎实,向下压力传导不足方面
12.针对“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不够严格”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工作实际,于2020年8月20日,修订完善了《自治区残联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21年1月19日党组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行了集体学习。三是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2020年12月21日邀请专家学者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专题辅导。2020年开展研讨交流学习5次,每次研讨重点发言不少于3人,党组中心组成员发言人均超过2次。四是巡视整改以来,分别于10月13日、11月27日、12月25日组织中心组学习,每次聚焦一个主题,2020年共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
13.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2020年底,班子成员分别听取了分管部室(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并对各部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机关纪委成立了核查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经党组会议研究对相关部室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三是严格落实《自治区残联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在巡视整改启动以来的采购中,分管领导对提出的项目采购方案严格审核把关,按规定履行了设备购置、验收等政府采购程序。机关纪委全程参与进行监督。四是举办自治区残联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邀请自治区财政厅对政府采购业务的政策法规、目录和标准、以及采购程序和方式进行了专题讲座,提升了残联机关依法采购能力。
14.针对“对2个直属事业单位监督不够有力”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结合年度工作,2020年12月29日至30日,会党组委派机关纪委对各支部2020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下发督查通报。二是指导康复中心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康复中心上报《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巡视反馈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责成康复中心党支部提交书面检查材料。三是机关纪委从2021年起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15.针对“对下拨市县的项目及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方案定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一是委托第三方对2019年度专项转移支付助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对五市和部分县(区)的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在5个地级市召开座谈会,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过督导检查,项目资金执行率有了明显提高。将项目资金督导检查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与2021年项目资金安排相挂钩,在提前下达2021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中,相应压减项目资金执行较差的市、县(区)残联补助资金。二是严格落实项目进度月报制度,督促市、县(区)相关单位加大建设力度。密切关注全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投用情况,2020年12月19日召开了全区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现场会,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要求通报全区。严格落实月报制度,督促市、县(区)残联每月5日前报送项目建设运行进度表。2021年1月项目建设投运情况已汇总。
(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不大,机关纪委没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方面
16.针对“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不够”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认真督促残联改革任务落实。纪检监察组先后2次与残联有关部门联系,认真梳理未完成的42项改革任务,督促残联党组对残联系统加快改革步伐,印发具体实施方案。残联党组已安排一名分管副理事长到各市、县(区)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推动残联系统改革任务逐项落实。二是全面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督促残联尽快出台了《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残联党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工作协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残联研究涉及人财物等“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议题,相关部室(单位)在会前2天将议题送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提前研究,及时派员参加,提出有针对性、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共参加残联党组会、办公会9次,提出意见建议6条,全部予以采纳。特别是配备机关纪委专职纪检委员的建议,得到残联党组的高度重视,残联党组立说立行,在较短时间得以落实。我组在人手非常紧张的压力下,专门指定一名副处级干部担任残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员、监督员,全面监督残联系统干部选拔任用、事业单位招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因地制宜。三是创新改进监督方式。正在拟定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与班子成员、部室一把手谈心谈话制度。围绕残联业务,开展“体验式、蹲点式”监督,纪检监察组领导带领纪检监察员每月固定一天到残联开展工作。截至2021年元月底,纪检监察组人员已累计到残联开展工作5人次8天,与残联机关部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10余人次,了解掌握部室(单位)“十三五”收官之年主要工作、2020年各项重点项目任务完成等情况,帮助查找和分析廉政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四是突出加强政治监督。加强对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20年年终我组重点抓好对残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监督党组班子成员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情况。对残联2020年下半年党组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有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17.针对“指导残联机关纪委发挥监督作用不够”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注重业务指导。发挥机关纪委“前眼”和“探头”监督作用,在线索处置、问题核查、定性处理上对机关纪委进行经常性指导,在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期间,纪检监察组对移交的信访件进行领办、交办、督办,帮助其提高业务能力;在机关纪委换届后,我组及时与机关纪委负责人和专职纪委委员谈话,明职责,提要求,严纪律,强质效,促发展。二是注重业务培训。积极协调创造条件和机会,安排机关纪委委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促使他们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实现业务和纪检监督能力“双提升”。2020年12月在民政厅组织的纪检委员培训班时,纪检监察协调安排残联机关纪委委员参训;2021年1月22日,纪检监察组对残联机关纪委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由纪检监察组人员开讲“新年第一课”,对《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办法》进行解读,促使机关纪委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发挥监督作用,补短板,强弱项,逐步解决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与纪检人员“知识老化”“本领恐慌”的矛盾,促使他们经历政治淬炼、思想历练、实践锻炼、专门训练,成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的有益补充。
18.针对“机关纪委人员短缺”问题。(完成整改)
2020年8月7日起,会党组按照相关程序启动纪检委员增补工作。11月5日召开机关党员大会,对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进行增补,选举机关纪委委员,明确专职纪委委员,调整充实了人员力量。
(六)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治理还不够彻底方面
19.针对“主动下基层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不够”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1年1月6日印发了《自治区残联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从调研前、调研中和调研后对下基层调研活动进行了规范。明确调研前要准备充分,进行审批,统筹推进;调研后,要及时提交调研报告,进行调研成果登记,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成果运用。二是在《自治区残联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中明确建立下基层调研季度提醒制度,建立了调研台账,2020年12月31日对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部室负责人下基层调研时间进行了公示。三是在《自治区残联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工作制度》中明确建立调研成果转化制度,进行专题调研的要提交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举措,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为特殊困难残疾人上门代办服务暂行办法》,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代办服务。
20.针对“深入一线调研督查、掌握第一手材料不够”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印发了《关于报送2020年承诺为残疾人办实事事项完成情况和2021年承诺事项的通知》。二是召开了残工委联络员会议,通报了2020年残工委成员单位承诺为残疾人办实事完成情况和2021年承诺为残疾人办实事项目。三是与教育厅、住建厅对接,印发了《关于对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督导调研的通知》,在全区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调研。
21.针对“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未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上级文件”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要求康复中心认真组织学习《自治区残联党组关于印发<机关工作人员“三不为”问责制度(试行)>的通知》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责成康复中心修订了《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作人员“三不为”问责制度》,并上报机关纪委。
(七)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方面
22.针对“党组在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学习研究、改革创新和引领发展能力还存在不足,在提升机关干部作风“精气神”上还需进一步发力”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结合实际调整了“迎着困难问题上、围着服务残疾人转”主题实践活动“三包三联三清三实”工作方案,对厅级干部、各部室负责人包抓联系点进行了调整,会党组成员、各部室(单位)负责人按照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摸底、帮扶等工作。会领导分别深入五市残疾人服务机构,困难残疾人家庭核实信息,帮助解决困难。2020年,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机关各部室(单位)下基层调研累计288天,形成调研报告19篇,切实推动把调研报告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切实举措,化解矛盾。二是2021年1月8日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申报了《2021年自治区残联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待疫情稳定后,组织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和市、县(区)新任理事长进行一次专题培训或外出考察,开阔视野,提升干部能力。三是注重先进典型培树工作,积极向区直机关工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推荐身边的先进,2020年共推荐并表彰全国先进个人1名,全区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区直机关战“疫”模范2名,另有推荐的1名全国先进个人、1个全区先进集体和1名银川市先进个人正在评选中。四是制定了《自治区残联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年终总结做好评先选优工作。
23.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格”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巡视期间,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区直部门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制定印发了《自治区残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程序进行规范和细化,严格按制度抓好落实。
24.针对“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不到位”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涉及协会的文件,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自治区残联有关文件规定的流程,及时征求协会意见建议。2020年11月27日召开座谈会,征求了各协会主席及残疾人代表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及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2020年12月2日印发了《自治区残联重要信息向协会通报制度》。三是按照每名党组成员指导1个协会,每年至少2次听取协会意见建议要求,2020年度每名党组成员均已听取协会意见建议2次以上。
(八)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具体细致,对基层党支部日常监督指导不到位方面
25.针对“党组对个别党支部存在的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建和抓业务“两张皮”问题重视不够,解决措施不够有力”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会党组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2020年12月31日,会党组审议了《自治区残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指出了存在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强化“一岗双责”,对残联党组班子成员2020年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统计,建立台账,并进行公示,督促党组成员经常性对分管部室党支部党建和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切实压紧压实党建责任。三是印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残联开展“我思考、我践行、我奉献”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残联机关党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开展个性化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对各支部提交的个性化党建品牌实施方案进行了审定,下一步抓好创建工作落实,促进党建与业务相融相促。
26.针对“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0年每个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2次,举行主题党日12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组织“互观互检”1次,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所提升。二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0年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4人(次),党员大会36人(次),主题党日活动32人(次),讲党课5人(次),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台账,每季度提醒各支部将分管领导指导工作、参加党员大会情况统计后报机关党委。三是修订完善了《自治区残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自治区残联机关关爱制度》等党建制度,增强了党建和人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性。四是2020年12月21日至22日,先后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和党务干部培训班。在党务干部培训班上,邀请区直机关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晋阳围绕“贯彻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推动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了专题辅导。
27.针对“机关党委落实直接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12月9日,印发了《关于对2019、2020年互观互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并对2019年、2020年机关党建互观互检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机关党委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对各支部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今后坚持做好党建工作日常监督,既要发现问题,更要抓好督导整改,真正做到严在日常,抓在经常。
(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干部作风有待提升方面
28.针对“干部酝酿程序不严谨”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党组专题会议上,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进行了深入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干部选拔工作。邀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专业人员对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进行个人事项填报等政策法规方面的业务培训。二是对自治区残联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进行系统梳理,制作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解,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进行规范,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实施权限、完成时限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9.针对“党组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不规范”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在党组会研究讨论晋升提拔事宜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相关要求。
30. 针对“少数同志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不强”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制度,2020年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民生实事等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开展督办26次,其中2020年9月至12月下发督查通报9期。二是结合党建检查,重大任务督查,日常工作推进,严查“三误”问题,对在2020年12月份“先进典型评选”工作中出现延误的两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举办自治区残联干部岗位大练兵知识竞赛8场次,参加比赛人数200多人次,进一步激发了干部学政策,学知识,学业务的激情。四是扎实开展大学习活动,认真组织“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创新中心组学习方式,用好“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习”平台。2020年共组织各类辅导宣讲10场(次),开展交流研讨5次,观看各类警示片(教育片)5场(次),进行应知熟记知识测试2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意识、党员意识。
31. 针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个人事项填报内容审核,把好审核关口,对近期要提拔、调任的3名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并于2021年1月20日邀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专业人员对我会干部进行了个人事项填报培训。二是对我会落实“两项法规”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详细登记造册、逐项整改落实。
(十)十一届党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32.针对“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滞后的问题整改仍需持续跟进解决”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2020年7月22日已经印发了《关于建立我区基层残联专职委员培训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形成三级联动培训机制。2020年9月23日至25日举办了全区残联系统专职委员能力提升培训班,12月10日组织全区专职委员参加了全国专职委员竞赛,进一步提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能力水平。二是2020年1月8日与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的意见》,今后工作中严格按制度抓好落实。
33.针对“党组织生活不规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整改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问题。(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修订完善了《残联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各支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讲党课,坚持谈心谈话制度。三是2020年12月21日举办了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区直机关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晋阳围绕“贯彻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推动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升了抓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四是对2020年第四季度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督查,并下发了督查通报。五是2020年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6人(次),支部党员大会20人(次),主题党日活动35人(次),讲党课7人(次),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从2021年起建立台账,每季度提醒各支部将分管领导指导工作、参加党员大会情况统计后报机关党委。
(十一)对审计反馈的问题还没有完全整改不到位方面
34.针对所属基金会有关项目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
制定了《催收项目资金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催收工作进行了安排。
35.针对“所属基金会账目不规范”问题。(完成整改)
召开基金会理事会,表决了账目处置事宜。
(十二)主题教育未整改到位问题方面
36.针对有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未完全落实。(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对照主题教育未完成的9项任务重新进行了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制定的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并抓好长期坚持。
三、持之以恒推进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好“两个责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抓好思想教育上坚守政治方向。加强党性锻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到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各个方面。
(二)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积极成效。但各项工作距离巡视整改要求和广大残疾人的迫切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会党组将持续聚焦巡视反馈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持之以恒地将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在后续整改中,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检验。对尚未整改到位、客观上仍需要一定时间的,加大推进力度,持续跟踪督导,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注重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眼长远长效,从健全完善制度着手,力争通过一项制度推动一类问题的整改,促进整改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对通过整改建立的制度机制,严格抓好执行,确保落地见效。对整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出现反弹的部室单位进行问责,严肃处理。将正在按期落实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定期督导检查,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整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会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5668825 5668826
邮政信箱: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0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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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1年4月23日